Bossini:快出來見我﹗
按:六月十五日星期四,Bossini事件又有新進展。敬豐公司的工友控告廠方拖 欠達四百多萬工資的訟裁有了結果:廠方勝訴,只需賠償兩個月的加班費。「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」(SACOM)繼兩星期前的封鋪行動後,將於幾天內發 起另一波行動,見文義憤填膺者,請立即聯絡召集人丘梓蕙,電話9428-7640,電郵:vivienyau@sacom.org.hk",或在 inmedia留言,在下代為聯絡。
31名屬敬豐公司的裁床工人控告廠方拖欠薪金的訟裁,於6月15日星期四有了結果;廠方被判勝訴。
尊重「合約精神」;工人「集體回家」
不 出所料,工人就廠方因搬廠而須賠償的經濟補償金的指控,因為證據不足而被判不成立》,原因是廠方交出了工人簽署的「自願離職書」。可是,五月並非內地民工 回鄉高峰時期,整個部門的工人卻突然在同一時間集體以「回家」為由辭職,工人有沒有在受廠方威脅和欺騙的情況下簽署離職書?這有待工人來港跟公眾親身說 法。
無需賠償社補罰款,裁定發放加班費了事
起初工人認為工廠有少許讓步,可能是因為香港給了很大壓力,工廠就想盡快找工人解决,解决完了加班費,要去珠海的就補一點,不去的應該會被調到與敬豐距離半小時車程的羅氏工廠。
但如深圳一貫的做法,法庭裁定廠 方只須賠償兩個月的加班工資了事,無須賠償廠方因拖欠加班工資,而應多發放的25%的賠償金。另外,廠方一向拖欠工人的社會保障金,也因自願離職的「合約 精神」而不用賠償。因此廠方只須賠償本來應該要賠償的很少的部份。工人對此判決非常不滿,有十多名工友已經開始組織打算上訴。
訟裁過程惹人懷疑,工人望來港參與行動
這次法庭的判決,其實跟前幾天廠方與工人開會時提出的賠償方案是一樣的,即只賠兩個月加班工資,其他一律不賠。因此令人懷疑,其實判決拖了那麼久,是要待廠方與法庭「傾掂數」,詳情有待「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」進一步調查跟追,但內地工人上訴工作經已開始了。
起初Bossini要求待法庭處理,不肯跟團體會面,但訟裁過程又遭到質疑,現在連法律也保律工人了,有工廠的車位工友表示願意來港請願。見文者請加入行動,你們可以聯絡「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」的丘梓蕙,或先在此留言。
圖片來源:多個團體於六月三日在旺角的Bossini分店請願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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