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yond void 幹﹗把有血有肉的社運論述出來﹗
捍衛言論自由 不做電車男(女)﹗
香港的廣播條例過時,但特區政府抱殘守缺,遲遲未肯開放大氣電波。直至本星期一, 電信管理局控告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案件,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,裁判官游德康裁定《電訊條例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。民間電台翻案,我們的言論自由亮起曙光,但律政司卻打茅波暫緩執行判決,又於翌日向高院提出禁止民間電台的禁制令申請,我們實在忍無可忍。
posted by 香港的肥仔 @ 4:0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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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晚上的時間全都留給自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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